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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贯彻执行国家、省专利及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、法规、规章,研究拟定全市专利及相关的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、规章。
2、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和规划;统筹协调涉及知识产权事宜;指导协调知识产权工作。
3、组织、推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》及知识产权有关法规的宣传、普及与培训工作;开展专利行政执法,依法调处专利纠纷和查处专利侵权行为;协助上级做好专利代理机构的初审、人员资格的认定工作。
4、组织制定全市专利信息网络发展规划,并指导、协调规划的实施。
5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全市科技发展政策、法规、规章和科技与经济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;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、措施和总体规划;研究指导协调部门和县(区)科技体制改革工作。组织申报和管理软科学计划工作。
6、负责民营科技管理工作。拟定民营科技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,申报省级科技企业和做好民营科技统计工作。
7、业务上联系省知识产权局、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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