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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设立专利机构审批流程图 流程图----请点击查看
具体联系莆田市知识产权局,联系电话:2693323。 (一)申报条件与具体材料 1、申报条件: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,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,在福建内面向社会设立的经常性的科学技术奖。 2、具体材料:申请人应当提交《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登记表》和下列材料(一式四份)。 (1)奖励办法或者章程草案; (2)设奖者的基本情况及证明文件; (3)承办机构及其负责人的情况、证明文件; (4)评审组织组成人员情况; (5)办公场所使用权证明; (6)奖励经费及其来源证明。 (二)办理程序 1、自受理申请之日起,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的形式审查,并在收到完备的材料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,做出是否准予登记决定。 2、对准予登记的申请人,十个工作日内发给《福建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登记证书》。并在福建科技网站公布。 3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登记不收费。 4、《福建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登记证书》的有效期为三年。 5、对经登记的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,报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备案。
具体联系莆田市科技局成果科,联系电话:2655522。 (一)办理条件 1、符合国家科技部等部门《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》、《福建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(试行)》规定的申领条件; 2、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。 (二)办理程序 1、申报单位提出申请,并提交相关材料; 2、省科技厅根据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形式审查; 3、省科技厅委托省动管会组织(具体事务由省动管办办理)专家对申请单位的申请材料及实际情况进行审查和现场验收,由专家组出具验收报告; 4、省动管会提交验收材料,经省科技厅审核合格者,由省科技厅签发批准实验动物生产或使用许可证的文件,发放许可证。
具体联系莆田市科技局计财科,联系电话:2655519。 (一)申报材料 1、技术出口申请表; 2、技术报告(阐明技术的特征及保密要点); 3、技术出口合同批准证书; 4、技术出口合同复印本。 (二)办理程序 1、申请单位提出书面申请; 2、机密级技术出口省科技厅初审同意,报科技部批准; 3、秘密级技术出口省科技厅审查同意,报科技部备案; 4、省科技厅出具转呈行政许可证明文件; 5、本项工作不收取费用。 具体联系莆田市科技成果科,联系电话:2655522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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